气十足了,叉着腰斥责她,“又坑我当免费劳动力!”
“今天请你去吃牛排!”陆玥大方地挥挥手,“表现好我元旦就陪你徒步旅行去!”余笙这人没别的爱好,户外运动、摄影,简直着了魔一样,几乎所有的假期都用来满世界晃荡了,她在某杂志上还有个专栏,叫做“行者无疆”,这孩子整天一副文艺调小清新的模样,实际上是个半疯!
余笙一听,眼都亮了,“你说的,我可记住了。”
陆玥点点头,“那你答应了?我可也记住了,待会儿不许跑!”
“我是那种出尔反尔的人吗?”余笙拍着胸脯说。
陆玥挑了挑眉,“那可不好说哦~”
毕竟这次采访的不是一般人,想想还挺激动。
摩擦起热啊,就是要多见面才能擦火花嘛!陆玥觉得余笙就是死鸭子嘴硬,她就不信她对姜博言没企图,没企图喝醉了能把人霸王硬上弓了?
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卖了的余笙,心情颇好地把姜博言那渣渣抛到了脑后,仔仔细细问了采访需要多长时间,看能不能抽出时间去趟市区,市区有个公园类的景点山,叫桑穆山,有三四个比较高一点的山峰,山体很大,路线也比较多,她不喜欢往景点钻,但是听说这个山顶是a市最适合看落日的,她打算去爬一趟试试。
想她在a市住了二十年,连a市的标志性景点还没去过,也是惭愧。
陆玥说时间不久,大概一两个小时就结束了,最慢不超过两个小时,余笙觉得还好,下午还来得及。
“我下午要去趟市区,拍完你们还有活动的话不要叫我。”
陆玥点点头,“行,采访完就没你什么事了。”
不过采访过程中会发生什么,她就不能保证了。
余笙背上单反和三脚架,两个人去吃饭,余笙啃了两根油条,一个饼,外加半屉包子,最后还坚强地喝完了一碗粥。
陆玥吃了一根油条喝了半碗豆浆之后,就扶着要惊掉的下巴壳子看着她在那儿扫荡,“闺女啊,爸爸对不起你,以前都没让你吃饱过。”
余笙喝完最后一口粥,送了她一个白眼,“看你那表情,吃你家米了啊!我妈还没嫌我吃得多呢!我体力消耗大,还不行多吃点儿!”相对陆玥来说余笙还算丰腴,但人群中还是那种偏瘦型的身材,只是她平时活动量大,所以胃口好,吃得多。
陆玥“哟”了声,“昨晚大战了三百回合?”
“嘿,你能不能不提这事儿了,我昨天带交流生们去参观学校忙了大半天腿都快跑断了,你怎么不说呢?就盯着昨晚,能不能让我忘了这茬。”余笙好容易被食物营造的好心情,一瞬间又像是被狂风吹过似的。
“据说初吻初夜各种初都是最难忘的,越想忘越记得牢。”陆玥忍不住乐,看着余笙即将暴走的样子,连忙转了话题,“昨天你忙成那样,晚上还去凑热闹啊?我听说校广播台有个妹子把姜博言当偶像,每天例行表白姜师兄一遍,昨天听说人回来了,巴巴地跑去,结果倒是人出于礼貌把她请进去了,但是安排在很偏的位置,到最后也没见着人,想想看,你是不是很幸运?”
余笙叹了一口气,这事吧,属于“孩子没娘,说来话长”型的,她本来根本就没打算去,是曦光硬拉她去的,她拗不过,就想着去蹭吃蹭喝就行了,结果没想到不仅蹭吃蹭出了事故,而且还和人吵了一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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